理性探討六四真相
我主張理性探討六四的真相,不讚同煽情的悼念活動。我同意方潤的說法,不必要求人人都做歷史學家,單是「造勢」也很重要。然而「造勢」是為了迫使中國政府調查六四真相,調查六四真相卻不一定要由中國政府開始。
要平反六四並從六四事件得到教訓,進而推進中國的民主進程,我仍認為只能透過調查六四的真相和細節來實現,而且是現在就做,不是要等中國政府自己去做。這一點我已經在過去的文章中反覆強調過,各位可以參考文末的延伸閱讀。
以下,我引述兩位同事寫的關於六四的文章,其主張理性探討六四真相的看法跟我不謀而合,但二人的才華十倍於我,文章也寫得比我好,所以我就毋須繼續獻醜,而是直接節錄其中精華。各位關心六四事件的朋友,無論立場如何,都不妨閱讀原文並作評論。
補充:經方潤的啟發,我稍後可能會再寫一篇文章,整理一下各方面關於調查六四真相的現況。
預言者之歌:
如何聰明法?就是「落實憲法」。你要直接終結中共執政,中共一定和你死過,但當憲法有了以後,自由主義就沒有意義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全世界最完整的憲法,言論自由,罷工自由,什麼都有,只要我們認真,憲法就是真的。「落實憲法」是較集會可行可持續的方法,中共要轉型為執政黨,要依法治國,我們要樂觀其成,要助它一臂之力,要它「落實憲法」。
在內地工作的香港朋友以為我不到六四集會,便是認同鎮壓,為鎮壓者塗脂抺抹粉。這是簡單的二分式,把一場沒有任何政治風險的集會無限神化,並且成為一把量 度良心道德的尺牘,這是是一種政治分割戰術,迫你表態,以顯良知,雖然這良知也太廉會了,納粹學者的卡爾.舒密特曾表示,所謂政治,就是分清敵我。我在上一篇文中已清楚表達了我對六四事件的態度,關於當中的論點爭論,我歡迎之至。但那些一年只去一次集會便道德上身的“良知者”,我 除了為你們的一天良知而”敬佩”外,其他意氣之爭,免了。
要革命不敢,要作為無力,除了口號,還是口號!
看那港式煽情表演,只講不做,口號是尚,又何能討回一個公道呢?不犧牲又怎能得民主呢?這種廉價的英雄誰不會當呢?難道我們就是這樣教育下一代:每年一個悲情嘉年華,就有民主的一天?
有一天,維園的主辦者敢跨過羅湖橋,去實行他們的口號,這才叫出息,我們才應該給予他們掌聲。
fungwc’s Xanga
問題出在哪裡呢?原來,2:30分,是在歷史開槍博物館旁邊的街道,向四十公尺東邊的示威群眾開槍,而不是天安門廣場紀念碑上的學生。5:30分,五十輛裝甲車和坦克通過東長安街,在吉普車上的解放軍用機槍掃射當時憤怒叫喊的群眾。這兩個關鍵點和《蘋果日報》有甚麼分別呢,相信讀者只要對照一下就明白。《蘋果日報》的版本是有意做成一個印象:軍隊在與留守天安門廣場紀念碑上學生對峙時開槍的。
當然,更具體的事實中央情報局的報告是不會披露的,因為一個仇視中國的情報機關的報告,肯定會有其背後的目的,並且掩埋部份真相。然而,即使這樣,我相信中 央情報局還是掌握了不少當時的資料。(中央情報局當年有人滲透進學生組織,其後的黃雀行動和謠言的散播,都少不了他的份兒。)我們仍然可以通過中央情報局的報告,來證實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上,直到學生撤離時,解放軍都沒有開槍殺過人。
二十年後的今天,因為看了許多有關六四事件的資料,對整件事了解多了,對六四的感受跟當天有點不同,但對當時政府使用真槍實彈殺人一事上,卻是始終如一:沒有任何藉口寬恕下令開槍的人,無論他是鄧小平,楊尚昆或李鵬,都肯定是歷史罪人。今 天,死人的數目搞清楚了,開槍的關鍵地點搞清楚了,但仍然有許多人情願相信謊言,並且批評說出真相的人沒有人性,對不起死去的學生。有人說,開槍就是開 槍,即使不是在天安門廣場開槍,也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是的,開槍殺人是不對,因此搞清楚在哪裡開槍,誰決定開槍,就十分重要。我在即將刊出的一篇文章中 引述了候德健的話,今天看來十分及時:我們是否需要用謊言去打擊說謊的敵人?難道事實還不夠有力嗎?……也許你的謊言會被揭穿,之後你再無力打擊敵人了。
我雖然常常不恥於香港「民主派」的所為,但他們有部份人,在一些問題上是其是,非其非的態度,還是值得肯定的。
我對北京政府處理六四事件和軍隊開槍殺人的做法絕對不能容忍,也認為它犯了不能饒恕的大錯。但我們不能因為 這樣就歪曲歷史,因為我們是中國人,不是想中國永遠抬不起頭的外國野心家。我是用中國人的眼光來檢視北京政府和學生在六四中所犯的錯誤--對,學生也有 錯!對於沒有發生過的事,我們不應生安白造,更不應為了合理化當時的憤怒,而不顧歷史事實。
本網相關文章:








“有一天,維園的主辦者敢跨過羅湖橋,去實行他們的口號,這才叫出息,我們才應該給予他們掌聲。”
似乎全香港人都知道這一批人連回鄉證也沒有吧。是沒有知識﹖還是沒有良知﹖
“我們仍然可以通過中央情報局的報告,來證實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上,直到學生撤離時,解放軍都沒有開槍殺過人。”
那麼當年記者拍攝到天安門廣場上的血跡從哪裡來的﹖是學生叫「麥麥送」外賣留下的茄汁嗎﹖
“學生也有 錯!”
有錯又如何﹖難道就可以把殺人合理化﹖
如果不可以的話,強調學生的強有甚麼意思﹖
政府還不肯認錯,你先去說對家錯﹖
你問甚麼時候才可以理性談六四﹖很簡單,政府認錯了、公佈真相了,到時大家就可以心平氣和地討論政府以外其他人的錯。
> 那麼當年記者拍攝到天安門廣場上的血跡從哪裡來的﹖是學生叫「麥麥送」外賣留下的茄汁嗎﹖
方兄你要冷靜一點,激動會造成誤解,於真相無益。引文說:「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上,直到學生撤離時,解放軍都沒有開槍殺過人。」這裡提及一個地點(人民英雄紀念碑)和一個時間(直到學生撤離時),在這兩個條件以外,原文沒有說解放軍沒有在天安門廣場開槍殺過人(反而有提及當時殺人的情況),詳情請看原文。
# 我那位 fungwc 同事,六四時正在北京採訪,相信有很多第一手資料,建議詳閱他的文章。
# 其它關於引文的意見,都請貼到原文網站,看作者怎樣回應。你在這裡寫沒有用,他們看不見,所以也就不能提供進一步的資料。
我回應最後兩句:
> 你問甚麼時候才可以理性談六四﹖很簡單,政府認錯了、公佈真相了,到時大家就可以心平氣和地討論政府以外其他人的錯。
不同意。「理性談六四」主要就是要找出政府的錯、怎樣錯、為甚麼錯等等真相細節,學生有沒有錯只是問題的其中一部份,所以不能等中國政府認錯和公佈真相才做。
退一萬步講,就是中國政府當真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六四,然後公佈真相,我也不會完全相信中國政府的調查。一是因為事情實在複雜,二是因為難保調查委員會的獨立性。所以,無論如何,調查也不能單方面做。現在支聯會年年叫平反之餘,難道民間就不應該同步進行調查?資料多的是,為甚麼要等中國政府?
1. 「誤解」是甚麼意思﹖學生走光了才殺人就不算殺人﹖
人民英雄紀念碑附近的血跡,當年新聞上人人可見。還可以抵賴﹖
(當然,「廣場沒有人死」還有可能,說不定沒人死在現場。但如果當成說解放軍沒開槍、沒殺人的意思,這是胡說八道。)
2. 叫沒有回鄉證的人過羅湖橋也說得出口,還有甚麼理性探討可言﹖理性推諉就有。
3. “「理性談六四」主要就是要找出政府的錯、怎樣錯、為甚麼錯等等真相細節,學生有沒有錯只是問題的其中一部份”
「學生有沒有錯」根本就不會是「政府的錯、怎樣錯、為什麼錯等等真相細節」的一部分。
只有研究「學運」本身的策略問題上,探討學生的錯才重要。
4. “現在支聯會年年叫平反之餘,難道民間就不應該同步進行調查?資料多的是,為甚麼要等中國政府?”
你給錢他們做嗎﹖難道我們可以自己走去長安大街量度坦克「煞車痕」﹖我們可以看到當年沒公開的資料﹖已公開的資料早就在啦,還可以怎麼調查﹖
民間怎樣沒有調查﹖不時都有暗中採訪那些民運參與者或遺屬,算不算﹖
在中共打壓之下,香港民間可做的,根本很有限(呢度離北京有幾遠﹖)。把原有的東西傳承下去,已是難得。
或者你應該給個建議支聯會,你認為怎樣才算民間調查﹖開個budget給他們去籌錢看看﹖
>1. 「誤解」是甚麼意思﹖學生走光了才殺人就不算殺人﹖人民英雄紀念碑附近的血跡,當年新聞上人人可見。還可以抵賴﹖(當然,「廣場沒有人死」還有可能,說不定沒人死在現場。但如果當成說解放軍沒開槍、沒殺人的意思,這是胡說八道。)
「誤解」是指:你在回應裡說「當年記者拍攝到天安門廣場上的血跡從哪裡來的﹖」,但原文作者只是說「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上,直到學生撤離時,解放軍都沒有開槍殺過人。」這跟「天安門廣場裡沒有開槍」是完全不同的意思。同一篇文章又引述了以下報導:
「六點二十分,大約四十輛裝甲車、坦克與軍車排成三列進入東長安街到達天安門廣場,向民運人士和學生進行激烈射擊,多數人死傷」。(馮按:六點二十分學生已撤離天安門廣場英雄紀念碑)
可見作者沒有任何為當局辯護之意,只是想指出《蘋果日報》中的錯誤。至於這個錯誤是否值得澄清,是否掩蓋了平反六四的主題,是另一個問題,不能混為一談。
至於你剛剛說的「學生走光了才殺人就不算殺人﹖」,原文也從來沒有這個意思。
# 6月7日補充:關於「學生走光了才殺人就不算殺人﹖人民英雄紀念碑附近的血跡,當年新聞上人人可見。還可以抵賴﹖」幾句,我當然同意,不論在哪裡殺、何時殺,都是殺人,其罪行不容推卸。而且天安門廣場上有人開槍有人死,這些都是有證據支持,不容抵賴。但既然引文中沒有否認這兩點,這裡參與討論的人也沒有否認這兩點,我認為我們也不必將之混入這裡的討論,否則支節太多,反而增加討論難度。
> 2. 叫沒有回鄉證的人過羅湖橋也說得出口,還有甚麼理性探討可言﹖理性推諉就有。
這句不是我說的,我同意你的說法。你可以到原作者那裡去問。
> 3. “「理性談六四」主要就是要找出政府的錯、怎樣錯、為甚麼錯等等真相細節,學生有沒有錯只是問題的其中一部份” 「學生有沒有錯」根本就不會是「政府的錯、怎樣錯、為什麼錯等等真相細節」的一部分。只有研究「學運」本身的策略問題上,探討學生的錯才重要。
我說「學生有沒有錯只是問題的其中一部份」,當中的「問題」是指「六四真相」。學生當時做了甚麼,當然是「六四真相」的一部份,而我也同意更重要的部份是政府做了甚麼,所以「理性談六四」主要就是「找出政府的錯、怎樣錯、為甚麼錯等等真相細節」。這點跟你的立場根本沒有任何不同。
> 4. “現在支聯會年年叫平反之餘,難道民間就不應該同步進行調查?資料多的是,為甚麼要等中國政府?” 你給錢他們做嗎﹖難道我們可以自己走去長安大街量度坦克「煞車痕」﹖我們可以看到當年沒公開的資料﹖已公開的資料早就在啦,還可以怎麼調查﹖民間怎樣沒有調查﹖不時都有暗中採訪那些民運參與者或遺屬,算不算﹖在中共打壓之下,香港民間可做的,根本很有限(呢度離北京有幾遠﹖)。把原有的東西傳承下去,已是難得。或者你應該給個建議支聯會,你認為怎樣才算民間調查﹖開個budget給他們去籌錢看看﹖
這是一個好問題。我認為有三方面可以做:
一、找尋未公開的資料或沒有人留意的資料,例如先前的 “Prisoner of the State” 就是經過很多年之後才浮現出來的,我相信這樣的資料還有很多。
二、整理已有的各種資料,把不同的人所說的話統整起來,把細節整合出來。例如,雖然有很多目擊者、很多片段證明軍隊開槍殺人,但我們還應該知道是誰下的命令,下了怎樣的命令。如果遇有互相矛盾的情況,就要查證哪一種講法可信。這樣不單為了找尋罪證,而是要知道前因後果,因為這樣才有可能避免同樣的事情再發生。
三、利用整理好的資料,向年輕的新一代進行教育。這點支聯會一直在做,上次的《「六四」是怎樣一回事?》就是不錯的示範。但隨著資料增多及改良,這方面的工作還要繼續。教師亦應該對學生談六四,同時教他們以批判的眼光看待各方面的說法。
最後說一點沒有惡意的個人意見:
方兄連連看錯原文的意思,把不相關的事情扣在一起,遠不像你平日的水平。面對土共,激動和憤怒是正常的。但引文的作者都不是土共(我也不是),如果大家的立場大同小異,又不是要爭辯甚麼,只是探討問題,希望藉此整理思想,我以為應該可以用平和一點的語氣,以事論事,這樣或許會有更多得著。
1. 該文文中有一段﹕「可是,古森義久前兩天的一篇報導,雖然沒有被外國通訊社轉發,卻上了香港一份暢銷報章《蘋果日報》的頭條。這篇由產經新聞翻譯的報導說,美國中央情報局的秘密檔案披露,六四那天天安門廣場上的確有開槍殺人。」
很明顯,就算說學生撤離時開槍殺人有錯,但上述這一段(六四那天天安門廣場上的確有開槍殺人)並沒有因此變成假話。我針對的是這一點。他可以批評人家說學生撤離時殺人不對,但不能拿「六四那天天安門廣場上的確有開槍殺人」列入批評,否則就予人「作者想說沒有殺人」的感覺。
當然,按那位先生的回應,我不覺得他意識到這裡有問題。
3. 既然政府的錯比學生的錯重要,那麼要討論六四真相,是否討論政府為何/如何做錯比討論學生的問題重要﹖
只顧宣稱學生出了問題,而置政府之問題於不理,這正是土共經常使用的方式。所以當有人把焦點放在學生問題之上的時候,自然會予人「這人是否站在土共一方說話」的懷疑。
4. 你說的事,整理資料之類的事很多早已做了。
要找未公開或不為人知的資料,我認為這是強支聯會所難,因為他們能力有限。
至於要比較各種說法,梳理當中可能出現的錯誤(在一件大事件中,各人口供有矛盾很正常,所以我絕對同意會有這問題出發),這是歷史學或偵探學的環節,要找相關的專家才成。由於調查、研究要很多時間,我並不認為支聯會有足夠的經費去支持深入的研究。
而更大的問題在於,政府在六四事件中是最重要的涉案者,但政府方面的資料(除了當時發放有宣傳性質的”戒嚴部隊實錄”之類外),幾乎從沒公開過。依靠單方面資料作研究,根本不可能有足夠說服力的結論。
> 他可以批評人家說學生撤離時殺人不對,但不能拿「六四那天天安門廣場上的確有開槍殺人」列入批評,否則就予人「作者想說沒有殺人」的感覺。當然,按那位先生的回應,我不覺得他意識到這裡有問題。
你的意思是說,引文作者予人「作者想說沒有殺人」的感覺,他應該講清楚一點以免被誤解,是吧?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有進一步的話題可以討論。
> 要找未公開或不為人知的資料,我認為這是強支聯會所難,因為他們能力有限。
我所說的三點,不只是對支聯會說的。支聯會沒有這個資源和能力,而且它也並不負有平反六四的全盤責任,甚至不負有爭取平反六四的全盤責任,因為我認為這些是所有中國人的責任,支聯會只是起了帶頭作用。我同意,要梳理整件事,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一般人未必做得到。如果能夠到以批判的態度來思考各方面的說法,我認為已經很好,也是應該提倡的,這是「理性探討六四真相」對於一般人的意義。但對於有心調查這件事的人來說,我們自然又會有更高的理性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全世界最完整的憲法,言論自由,罷工自由,什麼都有,只要我們認真,憲法就是真的。”
那怎麼個落實法?
幾十年來,愈來愈差;人治比法治大,金權比人權重要。
出聲的就給打壓、被拉去關在牢獄。
氣不過的罵罵,有些所謂持平或理性的,就說人家不禮貌、沒文明,或說人家是強迫性的精神病患者。
禮貌的、文明的說理,得來的就冷面孔,關、拉、壓……
要中國政府公開所有資料,它有嗎?
那些主張理性探討六四真相的「理性」人,可曾跨過羅湖橋,公開地要當權者公開所有資料?有的就拿證據出來讓人們看。
又,開口就說別人激動、要冷靜點,這豈不是在「做稻草人」,先把其他人置於低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全世界最完整的憲法,言論自由,罷工自由,什麼都有,只要我們認真,憲法就是真的。” 那怎麼個落實法?
引文作者說這句話,是想指出如果中國憲法真能得到落實,就有言論自由、罷工自由等等。這點是否真確,需要進一步查證,但引文作者沒有說中國政府落實了憲法,所以你之後所引的中國政府的惡行,都無關於這個討論。當然,你要乘機發泄一下亦無不可,但請搞清楚哪些句子是我說的,哪些句子是引述他人的,與及引文作者和我各自的立場。
> 那些主張理性探討六四真相的「理性」人,可曾跨過羅湖橋,公開地要當權者公開所有資料?有的就拿證據出來讓人們看。
這點我不知怎樣回應,因為我確實沒有「跨過羅湖橋」去做任何關於「平反六四」的事。但我有閱讀大量關於六四的資料,嘗試整理和比較各種講法,寫一些六四的文章,和在網上跟人討論。我認為這也是適當的做法。
> 又,開口就說別人激動、要冷靜點,這豈不是在「做稻草人」,先把其他人置於低地?
批評別人時,如果沒有給出合理原因,而是純粹想矮化對方,以圖為自己在辯論上取得優勢,我想就是你說的「先把其他人置於低地」的意思。但我在上文說「方兄你要冷靜一點,激動會造成誤解,於真相無益」時,接著就立刻解釋了我認為方兄誤解了甚麼,之後方兄反駁,我還有提供進一步資料,所以我認為沒有「先把其他人置於低地」。更兼我沒有任何跟方兄爭勝的動機,我只是在討論問題,所以也不必矮化他。如果你不認為方兄誤解了原文的意思,或者認為我誤會了方兄的意思,則請就著有關論點討論,這種批評有助整理思想、發現錯誤,小弟歡迎之至。如果只是意氣之爭,請恕小弟未必有時間進一步回應。
有些不必要的爭論沒有意思,先叫他們去看看資料吧:
http://www.tsquare.tv/chinese/film/index.html
http://www.64memo.com/b5/14.htm
1991年7月十七位學生領袖的回顧與反思研討會
【 紀念碑上 梁二
http://www.tsquare.tv/chinese/archives/h5.html
六四前夕我和馬少方從北京飯店出來,臺灣電視上在當晚有一個臺灣學生跟大陸學生聯歡的活動,馬少方代表大陸學生致了詞。十一點到十二點之間回到廣場,然後我就看到廣場上秩序很混亂,我見到了李祿和辛苦,當時我不認得辛苦,我記得是有一個收槍的人,所謂的糾察隊長,有一大幫人在那兒。我當時要求進指揮部的時候受到很大的阻礙,但是李祿見到了我們說,讓馬少方和梁二進來,我就進去了。當時李祿是盤腿靜坐,柴玲在哭泣。我當時問他,“你是否有所決定?”李祿說,“現在還沒有任何決定。”我就說現在當務之急是撤與不撤的問題,我和馬少方就是希望有組織地撤。有一個同學進來談到工自聯的問題,在旁邊插話,我當時就想,工自聯在週邊。李祿說,“我們需要先進入到紀念碑周圍。”第二次進入之後,我又去追問的時候,李祿給我的答復是,“我們有必要把同學聚集到紀念碑周圍,再來考慮撤與不撤,先有組織地集體靜坐在紀念碑周圍。”我覺得他的建議相當好,所以我馬上就同意了。馬上涉及到一個問題,如果這樣一撤下來,工自聯就成為一個孤島,我和馬少方當時就想到這個問題,我們相互交談之後,我記得當時有潘義和李蘭菊,我們一塊到了工自聯。我們與他們交涉的結果是,一個絡腮鬍子的人答應,必要的時刻撤退下來。後來我得到一個工自聯來的朋友給我的資訊說,他們確實是撤下來了。柴玲的錄音當中我對她進行否證,就是工自聯的人並不是全軍覆沒在那廣場的西北角上。我要證明這點。這個時候我實在找不到封從德,而且也找不到開希、邵江,找不著其他的高聯常委,所以我就到紀念碑的第三層去了。
在紀念碑第三層,我與馬少方就遇到了程真。我就發現指揮部已經搬到第三層了,當時是封從德和李蘭菊、李祿,他們都在紀念碑第三層上面,林耀強也在那兒。林耀強是跟我們一塊走的。到底撤與不撤還是沒有定性的回答,在這個時候我和馬少方提議我們作為高聯常委會代表,作為一度的學生組織者必須到廣場的最前沿,我就跟馬少方坐在最前沿。
撤退的時候我們走在最後面,從我們的角度沒看見任何在廣場上的流血事件。在中間的時候我們命令一部分師大的同學獨自撤退,是我給他們探的路,帶頭的人是師大地理系的同學和師大的一位老師,從廣場的東北口出去的,當時我在那個地方探路時軍隊殺死人的現象大約數目應該是三到六個之間。我和朝暉、馬少方走在最後,出去之後,少方就獨自跑了。朝暉在這個時候被人踩住了,我把他拉出來,之後再找少方,他已經不見了。這個時候我就與邵江、高新在一塊了,這時碰到林耀強、程真,我們組織隊伍撤退了。這裏我要對高新的一篇文章澄清一個事實,我是在六月四日上午十點才離開前門那個地區的。
你做關於六四的資料,再給你一篇篇文章:
王丹們要平反六四什麼?
王希哲
//blog.dwnews.com/?p=53733
- 我沒搞錯。我沒說過那引句是博主的話。
- 提到 “那怎麼個落實法?” ,就是質疑,即使有全世界最完整的憲法,但金權、人治比人權、法治大。
- “如果中國憲法真能得到落實” 中的 “如果” ,真真非常 “如果” ! 把這麼的一句拋出來,於事何補? 現今實實在在的問題與及情況,是如何能夠落實那所謂全世界最完整的憲法 ,而不是停留在口頭上說 “如果真能得到落實” 的虛幻性之上。
- “只要我們認真,憲法就是真的” , 這說話根本上是句空話、廢話。 難道只要我們認真,謊言便會成為真話? 換個問法,我們要怎樣個落實 “認真” ,以確保憲法就能真真正正是 “真” 的,而不是空有其表?
- “ 這點是否真確,需要進一步查證” ?
“之後所引的中國政府的惡行,都無關於這個討論” ?
博主還要查證甚麼?中國政府的惡行,為甚麼無關於這個討論? 我要指出的就是中國政府的惡行,然後再帶出「如何落實」那所謂 “全世界最完整的憲法” 這個問題。
查證?中國政府的惡行,平民百姓受的苦,正正是已經證明憲法沒有得到真正落實。
- 我質疑的是說 “可曾跨過羅湖橋” 的 ,不是問博主。
也沒有說過「平反六四」的事。
- 誤解和 “激動、不冷靜” 有甚麼關係?把不相干的兩回事扯在一起,與你自己說要 “就著有關論點討論” ,豈不是相違?
即使你認為別人誤解,但別人誤解就是代表他們不冷靜、激動嗎? 以事論事,有需要以著色字來加諸別人身上嗎? 即使博主說自己有提供進一步資料,仍不能論證了別人是激動、不冷靜。
- 這裡有人說過你有爭勝的動機嗎?
- 我是批評博主那些著色詞。方潤是否誤解了原文,與我無關。
然後,博主說本人“乘機發泄” 、”意氣之爭” 。 要論事就論事,可你現今又再一次利用著色詞加諸別人身上,豈是「理性」之為?
為了方便討論,不如我先把你的重點作一次小結。請確認下面兩段是否你的原意,如果發現有扭曲了或遺漏了的地方,請指出並修正。我稍後再說我的意見。
一、關於中國憲法
你指出,即使中國憲法確如引文作者所言,是「全世界最完整的憲法」,但統治者為了自己的利益,並沒有落實執行。你舉出了一些例子來佐證這一點,因此認為我所說的「進一步查證中國有沒有落實執行憲法」是沒有必要的。此外,你又補充說,「如果中國憲法真能得到落實……」這樣的說法,對於落實憲法於事無補,所以不提也罷。
二、關於著色詞
我在上文指方潤因為激動而出現誤解,你認為我這種說法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即使方潤真的出現了誤解,我也不能就此推論他是不冷靜和激動,否則就是把不相干的事扯在一起,跟我所說的「就著有關論點討論」相違。再者,你認為若是以事論事,就不必和不應在討論中使用著色詞,其中包括「乘機發泄」、「意氣之爭」等詞。
請先確認或修正。謝謝。
經過我去年開始的研究及分析,同一個故事,不同的表述,六四事是一次顏色革命。學生領袖及海外傳媒一直在說著一個謊言。
這個網頁中包含了許多官方與非官方的連接及資料,若果的想對六四有深入一點了解的話,可以抽空看看。
http://xztibet.googlepages.com/sixfourevent
夠膽說「軍人殺傷多於平民」的所謂「真相」,可以休矣。
你是否說當中「香港的傳媒一直強調著六四屠城,卻忽略了六四的時暴力殺人事件。可以說,六四時解放軍的傷亡人數,遠遠超過那些平民,其中包括與解放軍槍戰的歹徒,學生以及無辜的群眾。」那句?
雖然很不合理,但至少邏輯上有這個可能,不能就此休矣。如果認為這一項細節是重要的,就應該小心審視對方說這句話的理據(如有的話),就是反駁也要反駁到痛處。這不是立場的問題,而是研究方法 (research method) 的問題。
那是你建立的網站?資料非常豐富,但當中很多內容跟我原先的理解不符,所以我要詳細研讀才可評論。謝謝。
另一篇回應馮偉才先生推論謬誤的文章﹕
厭惡蘋果,亦不必老屈它說謊
http://aloneinthefart.blogspot.com/2009/06/blog-post_1453.html
又是一篇高質素的文章。謝謝。
不好意思問……
文章中的background 是怎樣加上去的?
(請delete 這篇提問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