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火遠去的第一週
2007 一月 8
以前到餐廳吃飯,侍應問要不要吸煙,我必定說「非吸煙區」。試過幾次,被安排坐在吸煙區旁邊的非吸煙區,那根本就跟吸煙區沒分別,所以後來我干脆說要「遠離吸煙區」,試過因此遭侍應白眼。不過我在這方面可是很堅持的,如果沒有這樣的座位,我寧可光顧另一間,作為無聲的抗議。
香港的《2006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禁煙法例生效了一個星期,現在侍應不會再問你要不要吸煙。一想到隨便坐哪一檯,都不會吸到二手煙時,心中有種說不出的暢快。就連茶餐廳這種地方,人們也很遵守規矩。而街上吸煙的人,亦沒有明顯增多,這似乎是個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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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涯兄有否看星期六的新聞透視呢?
節目中提到,條例雖然實行了,但不遵守的人也蠻多,某些茶餐廳也不太理會。
執法方面看來有很大的困難呢!
幸好沒給我撞見,我們附近那兩間的執行情況都不錯。
相信若执法严厉管制,罚款当前,那些人自然会乖乖遵守的。
順便一問,有涯兄,聽聞10號便要出皇榜了,但它沒有寫明時間,是否0時0分便可以去看呢?
這個我不清楚,到時試試就知道了。